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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给力--中国特色人权理论
来源:山西全安 | 作者:pro5776b8 | 发布时间: 2012-03-12 | 20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山西全安公司 郭春平

       引用数学中“集合”概念给“人民”下一个定义,人民指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幸福的人的集合,集合元素“人”的最小数量为1,这时,人民=人,人民权=个人权。如果集合元素为中国人,则对应中国人民权;如果集合元素为美国人,则对应美国人民权;如果集合元素为叙利亚人,则对应叙利亚人民权;如果集合元素为联想职工,则对应联想职工权;如果集合元素为壮族人,则对应壮族人民权。其余以此类推。人民权大小用人民权指数衡量。给力即加油,使其更好的意思。

       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应当成为中国特色人权理论的核心。

       现在各国人民都有一定的“权”,即都有一定的人民权,但人民权指数有较大差异,全人类都应更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民权,极大地提高人民权指数,使全人类过上更幸福美好的生活。

       尊重和保障人民权是一个系统概念,不仅要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个人权,还要追求1﹢1>2的效果,即使每个人的个人权加起来的人民权达到满意,甚至最优的效果。为了人民权最优,可能牺牲某些人的个人权,以实现互补优势。

       人民当家作主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的体现,普度众生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的方法及目标。民主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的基础之一,选举是人民行使人民权的方法之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行使人民权的制度之一。推翻暴君,有道伐无道,打黑,依法处置犯罪分子等,都是行使人民权的方式之一。为尊重和保障人民权服务,应当成为我们的宗旨。

       在全世界推行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理论,向全世界人民宣传这种价值观,可以使全世界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实现大同社会。尊重和保障个人权,才能尊重和保障人民权,才能防止少数集权分子践踏人权。践踏人权的人,就是不尊重、不保障人民权的人。不择手段获取个人权力并严重危害人类文明、进步、幸福的人,不是人民中的一分子,应受到惩治。

       如果某个人没有做有害于人民的事,甚至危害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应当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权。发明家、思想家等少数英雄人物,在一定时期内难于被多数人理解,应当给他们足够的宽容,允许他们失败,允许他们试验,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权,以保障他们为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应当成为社会发展目标。不论哪种社会制度,不论是一党制还是多党制,不论是民主政治还是集权政治,只要能使人民权指数持续提高,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否则,就应该被人民废除。不能提高人民权指数的政府,终究要被人民推翻,不被本国人民推翻,也要被外国势力推倒。

      科技和经济发展,都要把尊重和保障人民权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

     强调人民权比强调人权更能突出人类区别于动物,实现共同发展进步的本质特点。未来社会面临的各种挑战,如: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经济危机、核危险、应对突发自然危害、甚至外星人入侵等等,都需要充分尊重人民权,一味强调个人权,很难有发展空间,因为有限的地球逐渐容不下无限增长的人口的个人权,其结果就是转变为战争,战争的结果可能就是毁灭全人类。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理所当然的应当成为人类的共同价值观。

      不干涉别国内政,就是尊重别国人民权的体现。打死萨达姆,伊拉克人民遭殃,就是侵犯伊拉克人民权。打死拉登,是对那些不尊重美国人民权的报复。朝鲜搞核试验会给中国和韩国等国人民的安全带来危害,多国人民应当联合行使人民权实行制裁。至于选择金正恩当总统,搞朝鲜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有利于朝鲜人民,不伤害别国人民,就属于朝鲜的人民权,应当受到尊重。因此,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理所当然的应当成为不同国家的共同价值观。

     全世界都应当为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給力。

201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