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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神”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刑
来源:山西全安 | 作者:田香楠 | 发布时间: 2014-08-01 | 1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阳泉人民法院对安阳市海通线材机电有限公司张某某销售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铁门神”牌矿用本安型开盖传感器、矿用开关两防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查证明,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以我公司代理商的身份向阳泉部分煤矿累计销售假冒我公司“铁门神”牌矿用本安型开盖传感器2235套、矿用开关两防锁1397套,共计价值约1424945.6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0元。
  此案曾被列为2013年山西第一知识产权侵权案,此案的宣判彰显了阳泉市公安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坚强决心,体现了阳泉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给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