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保护企业家产权、营造企业家良好发展营商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2月6日,省工商联、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武章,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杨临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民营企业家对出台《意见》分别发言,一致认为,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共同召开这次座谈会,把民营企业家请进门来,针对政策出台征求意见建议,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关怀、支持和保护,更加坚定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省人大常委、山西繁峙安家山农业公司董事长黄卫东建议“公检法等部门要在办理企业案件上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避免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省政协常委、山西振东集团董事长李安平建议“建立检察机关、工商联、民营企业三方的沟通对接机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
省政协常委、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公司董事长郭春平建议“通过办理几个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案件解读和广泛宣传,促进人们观念的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蓝顿旭美食品公司董事长郝旭,山西省房地产商会会长、智诚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郭尚文,山西省河南商会会长刘红星等人发言认为民营企业普法教育很重要,他们建议“工商联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促使企业在守法诚信经营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同时企业家自身也要加强法治学习,防控法律风险,提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领”。
杨临生书记在座谈会上讲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工商联、民营企业、商会以及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建议检察院和工商联进一步加强联系,深化合作,继续做好跟进、对接和落实,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共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李武章主席对检察机关为促进“两个健康”发展所做努力表示感谢,并且指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对山西转型发展意义重大。《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两会”精神的现实需要。建议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加强各级检察院和工商联的密切联系,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为推动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杨景海检察长做总结讲话指出,各位企业家提的意见建议接地气、有水平,体现了大家投身我省转型发展的热情和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盼。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在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维护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目标是一致的,要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深化与工商联及企业家的交流合作,把服务工商联的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家的工作、服务山西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的工作做好,形成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共同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