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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宽民企外地员工户口政策的建议
来源:郭春平--山西全安 | 作者:郭春平 | 发布时间: 2014-01-24 | 200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由:民企的员工大多是从外地来的,都怀揣着梦想来到城市,希望能在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现行的政策是买房落户,很多外来的年轻打工者没有能力买房,也就不可能获得当地户籍。为了能得到与当地人同等的社会条件,一些优秀人才把解决户或作为寻找工作的条件,而很多民企是没有解决户籍的能力。

   案据:工业化和城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城务工的农民逐步实现自身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化是一大必然趋势。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有进城落户愿意,但受文化程度、职业类型、工作和生活满意程度、农村宅基地、收入水平、政策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影响,很难真正实现落户城市。要顺利实现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政府应从社会保障、政策配套等方面着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的后顾之忧。

    建议:

一、加速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进程。从政策层面上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农民进城落户;积极研究探索农民进城落户工作新路径,改善居住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并在教育、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外地生源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已被太原单位录、聘用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在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即可以解决户口。

三、人事劳动关系非市内隶属,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聘用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具有特殊专长的技术工人,经省、市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并纳入太原社会保险管理,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即可以解决户口。

四、凡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回国留学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省城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住所的,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入社会人才集体户。

五、减少民企工作人员在办理户籍时的一些附加条件。民营企业职工在城市购买成套商品房的,购房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受学历和购房面积限制均可办理入户手续。以便更多的人才能够为民企的发展提供持续性的保障。

六、夫妻一方户口在农村,要求来太原投靠人员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岁的,可以准予投靠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