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郭春平在最高检等部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来源: | 作者:山西全安 | 发布时间: 2020-12-17 | 913 次浏览 | 分享到:

郭春平在最高检等部门服务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最高检和全联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提供参加这样高规格会议的机会!对我而言这是一种荣幸,更是是一种神圣的责任!借此机会,我从自我简介、对最高检大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感谢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自我简介

我叫郭春平,是省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利发明人,职称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大EMBA,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这些年来,我先后发明了“两防锁”、“智能抗违章开盖传感器”、“防治带电作业及瓦斯爆炸的抗违章技术”及“智能远方漏电试验装置”等40余项专利技术产品,其中“一种超前开盖断电方法及装置”等4项专利获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等30多个产煤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权,去年获中国专利奖,为我省民营企业赢得了荣誉,更为煤矿的安全发展添砖加瓦,贡献智慧和力量。

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创业史可以说就是一部知识产权成果发展史,公司完全是靠知识产权业创立和发展起来的。1999年,在国家政策倡导下,国有企业鼓励技术人员“下海”,我当时是汾西矿务局的一名技术人员,在这种背景下,我向朋友借了1万元,把专利和一些仪表仪器折价得4.45万元,一共凑合了5.4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以家为注册地,经汾西矿务局同意并下文支持,创办了一个新技术开发部。发展到2019年,公司注册资本已达3000万元,翻了约600倍,下属一个分公司,一个子公司,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等共约100项知识产权。据调查统计,华为人均总专利数0.49,人均中国专利数0.24,人均美国专利0.06。而全安公司人均总专利数3.9,人均中国专利数2.5,人均美国专利0.27。从这些指标和数据可以看出,全安公司的专利发明大大超过华为,在国内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其中“铁门神”商标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我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依法维权,公司里配置了专门的法律顾问,负责打假、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

     二、对最高检大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感谢

近年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国务院系列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全联联合科技部、最高院印发了《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我诚心诚意地为你们“点赞”!

党和政府,公检法等单位对我们公司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是公司发展的底气。公司对党和政府、对公检法等单位的工作也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多次勇敢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上世纪90年代,我就起诉了15个专利侵权厂家,全部获胜并获得当时水平的赔偿,有效打击了侵权专利行为。但是,从2010年开始,我公司的著名商标“铁门神”屡次被严重侵权,仿冒我公司产品、仿冒“铁门神”商标、专利侵权的单位很多、范围很大,涉及到山西、河南、山东、北京、宁夏等地;侵权种类很多,包括专利侵权、伪造公章、伪造煤矿安全标志、伪造生产许可证、伪造防爆合格证、伪造商标、假冒法人代表签名等等。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司合法权益,我公司选择了容易识别的商标侵权进行坚决打假,选择侵权最严重的阳泉市作为打假突破口,省公安厅、工商局等单位安排布置,由阳泉公检法等部门落实,经过两年多苦战,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最终张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0元,此案曾被列为2013年山西省第一知识产权侵权案,人民日报、山西日报、中央人民政府网、人民网等数十家中央和省级媒体纷纷报道了“铁门神”异地遭侵权案。本案中,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铁门神”的商品罪,为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侵权人,保护我公司知识产权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此,对检察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2017年7月,省高院对侵犯我公司商标权民事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侵权人张某某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44万余元,2018年9月,最高院裁定维持原判!略有遗憾的是没有支持我公司的“驰名商标”诉求。2018年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就无故废止行业标准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但结果不是很理想。

     三、工作建议

1、通过案件办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办理几个有较大影响的保护民企产权的案件,并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民企合法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和理念。

2、预防“乱作为”进一步扩大“逆淘汰”现象,预防利用“逆淘汰”手段打击先进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尤其预防利用“逆淘汰”手段打击报复向有关部门反映知识产权侵权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如:通过降低法规标准,或废止正常实行的行业标准迎合落后的设备和厂家,或附加条件限制创新型企业进入市场,或串通专家以专家结论为理由逆淘汰优秀项目申请,或在招投标中利用暂停、中止迟迟不公布招标结果淘汰优秀中标单位等等。

3、对煤矿安全等安全生产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设置“打假绿色通道”,以进一步提高打假效率。

我相信,有检察院为企业家“撑腰”,有全联作为企业家的“娘家”,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一定不会受到伤害,只会得到越来越好、坚强有力的保障,我国的创新创业一定会蹄疾步稳,行稳致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蓬勃力量!

我的发言就是这些,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