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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心声】关于运用安全干预手段转化安全科技成果以科技保障安全的建议
来源: | 作者:山西全安 | 发布时间: 2021-10-19 | 5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运用安全干预手段转化安全科技成果以科技保障安全的建议

山西省政协委员  郭春平

近期以来,河北大巴翻车、山西和河南水灾,等等,多种“黑天鹅”事故和灾害(安全事件)频发,如何防范事故、防灾减灾?如何理解“黑天鹅”安全事件?成为摆在全国安全专家面前的一道难题。本建议人认为:“黑天鹅”安全事件的最重要特性是“安全不对称性”(具体《见百度百科》词条),防范“黑天鹅”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思路是:运用“安全干预”(具体《见百度百科》词条)手段转化安全科技成果以科技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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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对称性

如图所示,先讲一个自编的“火神投火把”故事:M国的C市有100万户家庭,消防安全部门得到消息,火神将要从天上向C市投下一个火把,消防安全部门上上下下非常着急,要求家家户户安装使用最新的安全科技成果A型灭火器以防火灾,尽管C市家家没有灭火器,但居民们并不在意。消防安全部门只好制定规章强制要求使用A型灭火器,居民们害怕受到处罚,就在估计检查到的地方使用A型灭火器,在估计检查不到的地方就不用。

用概率理论对该故事进行分析研究:火神投下火把烧到任一户居民的概率都是百万分之一,属于不可能事件,所以居民对安装A型灭火器就不在意;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分管N市的消防安全,火神投下火把烧到N市的概率是百分之百,所以就特别着急,就立法强制要求安装使用A型灭火器。

同一个事故,其发生概率或受到危害的概率,对某一个足够大的地区(或单位)的个体(包括个人或个人所在的家庭或班组),与负责管理该地区(或单位)的安全监管部门相差很大,这就是“事故概率不对称性”。

事故隐患与发生事故也存在不对称性,即: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概率很低,甚至是小概率事件,但每一个隐患都可能引发事故,而且能造成损失惨重的重特大事故。把这种特性简称为“隐患不对称性”。

虽然90~95%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假定“章”都是正确的,也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往往是很多次违章都造不成事故。违章与事故之间的关系是:违章次数多,造成事故的概率就大,但每次违章也都可能造成事故,甚至造成重特大事故。也就是说,事故与违章都是随机变量。造成伤害的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属于小概率事件,即发生概率在1~5%以下,重特大事故发生率甚至在万分之一以下,但事故一旦发生,破坏性极强,一般难以恢复到事故前的状态。在任一时段内(如一年),事故概率或事故发生次数,与违章概率或违章次数在数量上相差很大,存在很大的不对称性。把该特性称作 “违章不对称性”。这些“安全不对称性”决定了安全科技成果的特性及转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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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类科技成果特点

安全类科技成果是用来预防事故、消除隐患或预防违章作业的,由于“安全不对称性”特点,应用单位很少有人真实地见到其使用效果,所以就很难感知其“价值和使用价值”。例如,某种新的灭火器研究成功,成为一种“安全类科技成果”后,由于应用单位很少着火,会使用过的人都很少,真实地见到其使用效果的人更是稀少或没有,所以,从单位领导到普通职工,一般都不知道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当然,也就不愿意花钱买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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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干预

所谓“安全干预”指通过制定安全法规、标准或行政检查等手段干预安全生产工作。在“火神投火把”故事中,消防安全部门制定规章强制要求使用灭火器,就是一种“安全干预”方法。

下面试用“事故概率不对称性”理论进行分析,火神投下火把烧到任一户居民的概率都是百万分之一,任一户居民受到火灾损失的概率就是很小很小的百万分之一,因此,对不使用A型灭火器而可能付出的代价主观预期判断就很小很小,如他家着火后,灭火器灭火所带来的预期受益,几乎等于零,所以,不论哪位居民,搞家庭装潢时要买桌子、椅子等好多的日用品,而不会主动买灭火器;火神投下火把烧到C市的概率是百分之百,如果不使用A型灭火器,负责分管C市消防安全的消防安全部门,受到问责处罚的可能性就是百分之百,所以,消防安全部门最愿意安装,并且对不使用者要实施安全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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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安全不对称性”决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方法,所以,应当调整思路,坚持以安全干预手段为主,以市场手段为辅转化安全科技成果,使我国防范事故、防灾减灾效果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2)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今年我有幸以国务院特贴专家身份参加了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具体问题如:某煤矿有高低压开关的短路保护规定整定值与实际整定值不符、漏电保护试验不动作的记录;某煤矿没有漏电保护跳闸试验记录,远方漏电跳闸试验时存在将660V/1140V电压通过电阻直接连接到外壳隐患;现场询问有关人员不懂如何进行远方漏电跳闸试验;发现普遍性问题如:安全生产法大力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但“科技兴安”停留于口头,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中,尤其是对用电安全方面的新技术装备推广力度远远不够。应当运用安全干预手段推广应用“智能抗违章保护系统”“智能远方漏电试验系统”新技术,以防范违章带电作业引发重大瓦斯爆炸“黑天鹅”事故发生。

(3)“安全不对称性”和“安全干预”理论在安全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为研究和解决事故防范、防灾减灾多种安全问题提供新视角,应当组织研究和学习。


郭春平简介:

郭春平,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北大EMBA,教授级高工,全国工商联执委,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发明协会会员,发明了“智能抗违章开盖传感器”“防治带电作业及瓦斯爆炸的智能抗违章保护技术系统”“智能远方漏电试验装置”等40余项专利技术产品,其中有4项获美国、欧盟专利权,且都是PCT专利。入选“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物”,曾荣获省劳动模范,两次获“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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