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约有100多万台动态使用中的开关闭锁装置没有“两防(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功能,但目前这一重大事故隐患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人甚至认为开关无“两防”功能不能算隐患。针对这一状况,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1、开关无“两防”功能是重大事故隐患
开关无“两防”功能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第446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和第488条“采区电工不得擅自打开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国标GB3836.1-2000联锁装置“为保持某一防爆型式的联锁装置,其结构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的规定。由于达不到上述要求,开关正处于“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完全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关于事故隐患的定义。
另外,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关于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衡量,开关无“两防”功能无疑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理由如下:①危害较大。矿用开关存在无“两防”隐患,已经引发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如上所述,其中最让人震惊的就是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矿的无证电工擅自开盖操作造成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14人;②整改难度较大。动态使用中的开关闭锁装置存在无“两防”隐患,整改治理需要大量时间和资金投入,而且整治开关无“两防”隐患,须在断电状态下进行,这必然导致煤矿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③矿用开关型号复杂多样,有些隐患发现后也不能立即整改排除,须进入检修厂处理;④治理开关无“两防”隐患,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和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做到。
综上所述,开关无“两防”不仅是事故隐患,更属于事故隐患中的重大事故隐患。
2、开关无“两防”功能的表现形式
开关闭锁装置的“两防”隐患具体表现概括为五种,一是用螺丝刀或徒手就能够移动闭锁杆而擅自送电或擅自开盖操作,甚至偷盗电气元件;二是闭锁杆上打孔锁上门锁,这种方法不能长期使用在井下动态使用中的开关上,只能应付检查或使厂家的开关通过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因为有多少个开关,就得有若干倍开关数量的钥匙,且门锁易生锈,难以使用和管理。另外,没有闭锁杆的开关无法打孔锁上普通门锁;三是在闭锁装置上加装一些机构,用三角套管等专用工具操作闭锁杆,一种开关对应一种工具,一个单位有十种开关,工人就须带十种工具,这种方法也不能长期使用在井下动态使用中的开关上,也是只能应付检查或使厂家的开关通过型式检验及出厂防爆检验;四是大部分高压开关带有专用送电工具,能防止擅自送电,但开关盖的紧固螺栓能用普通扳手打开,不能从技术装备上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不符合上述规程要求;五是一些单位将闭锁装置与开关盖用铁丝拴住,作下记号,班班移交。或在开关盖对口处贴上封条,这种方法同样不能限制非专职人员开盖。
另外,开关接线室盖板用普通螺栓固定,没有上锁,用扳手等常用工具就能开盖操作,水泵司机等都有扳手,都有擅自开盖操作违反上述《规程》第446条的客观允许条件,而且由于开关接线室盖板没有超前开盖断电的功能,有擅自开盖带电作业,违反上述《规程》第445条的客观允许条件。
3、开关无“两防”功能的危害
开关无“两防”功能不仅是重大事故隐患,还是“失爆”。所谓“失爆”就是防爆设备的某个部件有一处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B3836.1-2000等法规条款的要求。如隔爆面有一条伤痕超限,就是“失爆”。一台防爆电气开关闭锁装置没有“两防”功能,导致瓦斯爆炸的可能性要比隔爆面的一条伤痕大得多,因此完全可以说,开关没有“两防”功能就是失爆。
据山西、辽宁两省的不完全统计,自1981年至2009年,发生因开关没有“两防”功能隐患及开盖带电作业违章行为造成的死亡事故16起,死亡461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具体情况简述如下:
⑴ 2009年2月9日,山西某矿发生一起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检修电气设备事故,死亡1人;
⑵ 2008年3月4日23时4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大地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整合后设计能力为15万吨/年,安全专篇未审批,未进入技改程序,只持有采矿许可证。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未运行。事故当班入井21人,在井下回风巷进行掘进。初步查明,该矿井下管理十分混乱,以掘代采,多处串联通风,多处电器失爆,局扇运行不正常,矿灯无人管理,检身记录弄虚作假等。事故初步原因是停风造成局部瓦斯积聚,作业人员带电检修,开关产生火花,引爆瓦斯,煤尘参与爆炸;
⑶ 2007年2月9日,山西阳泉煤业公司一矿发生了非专职人员擅自送电导致的事故,1名矿工触电身亡;
⑷ 2006年9月3日,湖南涟源安平镇联谊煤矿电工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引起瓦斯爆炸死亡9人;
⑸ 2005年11月12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水峪煤矿掘进三队工作面发生因掘进工擅自开盖操作拉倒抬棚发生冒顶导致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⑹ 2005年10月31日,山西原平长梁沟镇坟合峁煤矿电工违规带电操作造成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7人;
⑺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8.9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冲击地压造成3316风道外段大量瓦斯异常涌出,3316风道里段掘进工作面局部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工人违章带电检修架子道专用回风上山8米处临时配电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⑻ 2003年8月18日山西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一村办煤矿开溜工擅自送电造成瓦斯爆炸伤亡27人;
⑼ 2003年8月14日山西阳泉煤业集团三矿裕公井瓦斯爆炸,28名矿工遇难。直接原因:工人带电检修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起爆炸;
⑽ 2003年8月1日山西省襄垣县石峪煤矿,水泵司机杨×在未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的情况下,擅自打开开关防爆盖,处理接线腔的压线触电身亡;
⑾ 2003年7月13日山西省襄垣县上河煤矿,井底车场绞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当班副班长李×打开绞车开关进行处理,发现防爆腔内一根引线在面板的接线柱烧断,李×在打开防爆盖时,未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操作过程开关晃动,开关外壳与引线接触带电,其身体与开关外壳接触后,触电身亡;
⑿ 2003年5月13日安徽淮北芦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86人死亡,9人重伤,19人轻伤。直接原因:工人在拆卸电磁起动器时,打开了接线腔盖板,在处理过程中,煤及矸石落入接线腔内,造成带电端子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⒀ 1988年11月5日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采煤工擅自开盖操作变电所开关保护机构造成火灾伤亡17人;
⒁ 1988年5月29日霍县矿务局圣佛煤矿掘进工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造成瓦斯爆炸伤亡50人;
⒂ 1987年2月5日某矿采煤工擅自开盖操作检漏继电器造成触电伤亡1人;
⒃ 1981年6月15日某矿三采区运输机道采煤工擅自送电触电伤亡1人。
由于条件所限,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此类事故的专项调查,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以上所列举的只不过是同类事故中很小的一部分。如果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在全国煤矿展开调查,其结果肯定是更为触目惊心的。
4、治理开关无“两防”功能重大事故隐患的努力和实践
为了排除开关无“两防”功能的重大事故隐患,全国各地煤矿科技人员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直到2003年12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安全科技专利产品“矿用开关两防锁”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确认这一产品“是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的有效技术装备”。同时指出这一产品“能消除在用开关没有‘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功能造成的安全隐患”。经过在山西省大多数煤矿在使用实践中不断改进,这一产品在技术上已经成熟。国家安监局把这一产品列入2004年度安全科技产品重点推广目录。山西省煤矿安监局从2004年7月起在全省煤矿推广应用这一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山西省把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列入《山西省小型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部门编写的《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也将矿用开关两防锁写入其中。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中煤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等省内大型煤矿集团以及晋城市等各产煤市县安监部门均已安装使用了矿用开关两防锁,排除了开关本身无“两防”功能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提高了井下供电的可靠性,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山西省推广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的实践证明,矿用开关两防锁是排除开关无“两防”功能事故隐患的有效技术装备。
5、治理开关无“两防”功能重大事故隐患的目标和任务
应将开关无“两防”功能作为重大事故隐患列入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内容,通过推广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的办法加以治理,彻底消灭高低压开关无“两防”重大隐患,从本质上预防由此引起的瓦斯爆炸和触电事故。
山西煤矿安监局曾三次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建议,将推广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列入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推广应用矿用开关两防锁技术研讨会,认真总结这一安全科技产品在山西推广的成功经验并积极在全国煤矿推广应用。
矿用开关两防锁是列入2008-2009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的高新技术产品。由于该产品不属于煤矿安全标志管理范围,建议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七条:“国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提倡和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要求,从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同时还建议在全国煤矿开展“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消灭闭锁装置失爆”专项安全活动,使《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446条、488条内容切实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