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创办和发展山西省民企十条建议
——郭春平
1、 给地方政府应下达发展民营经济指标并进行考核,下达依据是按权分配:即权大的地方指标高。权由人口多少及资产多少确定;
2、 健康创办和发展民企,实行“骏马拉小车”,而不是“毛驴拉小车”,即用行政手段要求机关干部、国企领导、专家学者挂职到一线创办并发展民企;
3、 提高民企老板及职工的政治及学术地位,在民营老板及职工中选拔领导、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种专家学者、院士等,提高政治地位及学术地位。
4、 落实发展非公经济36条有关条款;并组建民企联合体(集团),以实现集团竞争。
5、 各单位第一把手亲自抓民企的创办及发展。
6、 各级政府应组织民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省市县应设立自己的发展基金,以促进民企发展。
7、 给现有民营企业老板下指导性目标,要求他们扩大规模,鼓励先富带后富。鼓励民企承担社会责任。
8、 为民企进一步松绑,制定宽松的舆论、政策及法规环境。
9、 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为民企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为民企奋斗就是为祖国奋斗,爱我民企”的理念。
10、 鼓励国企为职工及家属办民企,以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