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功勋奖励制度是国家行政奖励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经在某些领域设立了一些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具有“功勋奖励”特征的奖项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就是以国家名义颁发的制度化的功勋奖励。“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载人航天功勋科学家”等荣誉称号则是非制度化的国家功勋奖励。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宏观布局,进一步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更加重视发挥各种级别奖励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例如,《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建立人才的国家级功勋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实行重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也提出:“建立国家功勋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可见,《纲要》和《决定》都把“建立国家功勋奖励制度”作为健全我国人才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按照《决定》和《纲要》的精神在《2005年国家科技奖励改革工作思路与工作要点》中指出,要在进一步分析当前国家科技奖励在奖励体系、评审规则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国外科技评价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重点展开对建立国家功勋奖励制度和设立社会科学方面的国家级科技奖的政策及相关机制进行研究。随着生产和市场的全球化,各国政府都重视采取相应的奖励政策来鼓励人的创造性的最大化,以期在未来提高本国的竞争力。这就意味着,现代国家的任务并不仅仅在于限制人的消极行为,更在于激励人的积极行为,以便进一步增进公共福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就是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下的产物,为我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现在我省经济转型创新发展的新时期,现有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还存在一些瑕疵。
主要是影响力不足:很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有时候甚至不如一位“小明星”被人们熟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社会问题。不过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科技创新对大众的影响力不足。就拿我省的“科学技术奖”来说,除了固定圈子里的人,普通大众对其了解很少。唯有震耳的雷声方能叫醒沉睡的人们。应当加大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在人们中的影响力,一来需要足够的科技成绩,二来也需要响亮的名号。
因此,建议如下:
创新科技奖励制度,设立“山西省科学技术功勋奖”作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补充,以此来奖励为我省科技发展做出突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个人,以突出“关键的少数”在社会的影响力,激励广大三晋儿女投身科技创新主战场,为山西创新发展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