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人民大会政协要“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如何落实习总书记指示,提高协商成效?本人认为:要提高协商成效,必须努力降小信息不对称程度。或者说,降小信息不对称程度是提高协商成效的必要条件。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在是社会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有关研究成果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信息不对称表现出来的常见现象是:“说不在一起”、“没法沟通”、“没有共同语言”等等。
本人于2012年当选省政协委员以来,向省政协、全国人大提出提案64件,还曾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10个,其中两个提案曾被列为优秀提案。在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过程中,深感对于同一个提案,政协有关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往往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很多,而政协部门知道的信息很少;政协委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也不对称,往往各有侧重,有些委员知道的,政府部门官员知道的少,有些政府官员知道的多,而委员知道的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认识不同,协商时各执一词,影响了协商成效,协商成效好的,都是信息不对称程度小,由于相对地可以互相理解,所以,往往一拍即合。
如本人提的《关于依托标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等被列为优秀提案,就是由于提案人、科技厅、政协提案办、省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这两个提案的重要性、实用性理解相近,所以取得了较好协商成效。
全国政协第一个1号提案《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之所以有名,也是由于郭沫若等提案人、全国政协、中央政府对当时中国外交情况都很了解,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所以,“一提即合”。
为了降小信息不对称,建议如下:
1、为政协有关部门建立先进的信息服务咨询系统;党政部门依法定期向政协有关部门公布相关信息。
2、通过微信等信息形式向政协委员依法公开相关具体信息,不方便公开的,委员凭证有权依法到有关部门或企业检查或调查,如:有权依法参加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检查、或调查事故发生过程等,以获取真实并具体信息。
3、应当把委员与提案办理人员面对面沟通协商,作为必要的协商程序,并积极引入熟悉提案情况的第三方参与协商。
总之,如果把降小信息不对称作为突破口,为提高协商成效创造必要条件,那么,协商成效一定能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