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法律体系,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今天的创新就是明天的生存。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组建研发机构,启动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倍增计划”。
“创新成本很高,包括社会创新成本、单位创新成本、个人创新成本,只有降低成本才能促进创新发展,才能提高发明创造数量和质量。”省政协委员、山西全安公司董事长郭春平开门见山地说。
郭春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拥有30多项专利技术。他建议,在科技创新领域,必须降低创新成本。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全面落实细化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同时,建立科技成果创新者与负责推广科技成果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准确确定新产品是否应当准入或应当推广,由此降低创新到成果转化的时间成本。鼓励引导企业与大院大所、强院强所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从而降低企业自身研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