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民营企业从企业数量、增长速度和企业活力看占有优势,一些企业科技水平较低,管理体制有待提高,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特别是基础研究体系薄弱,短时期内还难以改变。国有企业虽然从经济实力、人才资源等方面占有较大优势。但在管理机制、分配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产业链条连接也不够紧密。面对这种经济格局,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应当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联盟”关系,切实加强国企与民企的战略合作,改变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脱节的情况,尽可能利用国有企业的优势,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优势,使二者形成相互协作的力量,在合作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推动全省经济较快发展。
而这种战略联盟如何建立,如何充分发挥国企、民企各自的基因优势,共同寻求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事业,打造一种盈利模式,涉及到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策制定、文化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因而是非常有必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可见成立国有和民营企业民主协商研究会,搭建一个合作平台,通过加强沟通和交流,探讨合作方式,拓宽合作的途径,对于促进山西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案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十二字方针,共同寻求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事业。
近年来,尽管山西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基础研究体系薄弱, 对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矛盾的问题和一些敏感性政策研究工作不够深入,民营企业很有意见。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急需纳入研究之列。
建议:
一、成立国有和民营企业民主协商研究会,聘请社会各界勇于开拓的优秀专家、学者、教授,以及有学术能力的研究人才组成强有力的研究团队。旨在紧密配合政府部门改革方案与政策的制定,促进山西经济的发展。
研究会以主题峰会形式通过重点项目展示推介、需求发布与典型案例分享、合作项目现场签约等方式搭建国企与民营企业的对接平台。邀请省属国有重点企业、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政府机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参加。根据企业在重大项目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深度合作的思路,就共同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合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研发合作;银行、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投融资合作等事宜;谋求项目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二、加强政策性研究,准确把握尺度,尊重合作双方的核心利益。充分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民营企业营运绩效,共同探寻合作的最大公约数,效益的最大公倍数,既尊重双方共同利益,又兼顾彼此的核心利益。通过规划发展战略、调整经营策略、创新营销模式,合作双方树立超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巨大的红利空间,进一步加深合作双方战略互信,夯实和巩固发展国企、民企基础,为推动山西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山西经济发展创造条件。